法律

对于酒驾很多人都存在哪些误区

  对于酒驾很多人都存在哪些误区

  误区一:酒后虽开车但仅是有所移动即迅速停下,不应认定犯罪

  对于这种情形,一般人可能会认为司机既然在车启动时的瞬间有所醒悟,并采取措施立即停车避免危害驾驶安全,属于典型的犯罪中止,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上,危险驾驶案件有所不同,只要饮酒后驾车,不论车辆行驶距离长短,都已构成犯罪既遂。

  误区二:酒量大,只要不醉就没事

  有些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一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人酒量大小取决于人体内乙醇脱氢酶和乙醛脱氢酶的多少,而不是酒量大的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会比酒量小的人少。

  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而相对酒量比较小的人在喝了稍微一点酒后,虽然还达不到酒驾或醉驾标准,实际上人就已经醉了,神智开始不清,这时候开车就是非常危险的。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车。

  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核定标准,就构成“酒驾”或“醉驾”条件。

  误区三、电动车、助力车是非机动车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交警管不着

  “今天我开电动车来的,可以放心喝酒了”,抱有此想法的群众当不在少数,电动车属非机动车的想法在群众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追究的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不属刑法修正案的追究范围,就算酒后驾驶了非机动车,交警也管不着。

  而根据《交通安全法》每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的要求。

  实际上,现在市面上很多的电动车都是超过这个法定标准的,外观与摩托车并无二致,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km/h的标准,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误区四:醉酒驾车无非被关几天而已没什么大不了

  在醉酒驾驶入刑之前,警察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仅限于行政处罚,最多也就是行政拘留,不会涉及到追究犯罪。

  然而醉酒驾驶入刑之后,一些群众依然认为酒驾无非是被关几天,没什么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