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认定

  法律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较大并逃避追查,经发卡银行进行两次还款催告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如何界定恶意透支呢?

  相关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行为作了严格界定,客观上,一是行为人的“透支”行为经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最后,“恶意透支”在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在这一整套标准体系里,行为人都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来防范犯罪。如果你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办卡;办卡后发现无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透支;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透支了,还可以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偿还;未及时、足额偿还的,在银行催收之后仍可以及时偿还。这样还不还款,又已超过3个月,并达到法定数额,且有主观占有故意,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本金和利息的相加后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具体金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在10年以上。而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要承担还清欠款及利息的民事责任,并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备案,存下不良信用记录。

  法律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较大并逃避追查,经发卡银行进行两次还款催告超过3个月仍未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那如何界定恶意透支呢?

  相关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行为作了严格界定,客观上,一是行为人的“透支”行为经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最后,“恶意透支”在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在这一整套标准体系里,行为人都可以通过自由选择来防范犯罪。如果你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办卡;办卡后发现无偿还能力,可以选择不透支;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透支了,还可以在约定的数额和期限内偿还;未及时、足额偿还的,在银行催收之后仍可以及时偿还。这样还不还款,又已超过3个月,并达到法定数额,且有主观占有故意,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司法解释中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本金和利息的相加后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具体金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在10年以上。而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要承担还清欠款及利息的民事责任,并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备案,存下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