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异议裁定书
xx省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管辖异议裁定书
()XXX初字第号
原告某某,男,汉族,19xx年12月19日生,住某某市某某街x号,身份证号:。
被告XXXXX,住所地:XXXXX被告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住所地:xxx市xxx路xxx号被告XXXX
本院受理的上列原告与被告XXX纠份一案,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
年月日
书记员X X
“管辖异议裁定书”公布
经审查,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XXXX人民法院处理。
昨日,赵xx代理律师王xxx及饶女士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拿到了法院的《管辖异议裁定书》。据了解,法院对“xx纠纷案”和“xx赔偿纠纷案”作出了前案移送xx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案驳回异议保留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决定。对于裁定结果,饶女士表示她会服从法院的裁定。而王律师则表示,对于驳回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异议,他还会继续向第二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