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不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该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向该基层人民法院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决定书后,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起诉材料退回同级人民检察院。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附:法院执行案件移送函

  xxxx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函

  (各类案件用)

  ()字第号

  (受移送机关名称):

  关于(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和案由)一案,因(写明移送的原因和理由)。根据(写明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处,请查收。

  附件:

  (院印)

  年月日

  填写说明:

  一、本样式代各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各类案件之后,经审查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法院主管,因而向其他法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监察、行政机关移送时使用。

  二、移送案件时,应将有关材料、证据作为函的附件一并移送。法院系统内刑事案件的移送,如有被告人在押的,还应写明其羁押地点,并请受移送的法院换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