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先生/女士),出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在我单位工作年限共计年零月。

  一、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项(只选一项)于年月日终止、解除:

  1、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1)由单位解除;(2)由劳动者解除;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6、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7、劳动者辞职;

  8、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9、根据劳动合同第条第款第项;

  10、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二、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年月日。

  三、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p>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内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单位盖章: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