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异地协议离婚

  异地协议离婚就是提出离婚请求的夫妻双方的所在地不在同一处,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只需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可以在你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但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一起办理。填写离婚申请表,提交以下材料:双方的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双方各自照片若干张、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子女抚养问题或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起诉离婚,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均要求双方当事人到场进行陈述,除非有客观上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的情况。

  异地协议离婚手续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

  异地协议离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