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出生证明如何办理

  只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母子保健卡、户口本、准生证、有些医院还要住院结算清单,然后到医院办理就行了。很好办的。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在办理出国,移民所需材料时,我们用到的出生证明和上面提到的《出生医学证明》有一定不同。

  -什么是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出生证明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