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三方给了还要解约函吗

  一、三方给了还要解约函吗

  要不要解约函,要看是否解除三方协议,如果不是解除三方协议的,就不需要解约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二、公司该怎么与大学生解除三方协议

  1、协议上应该无直接违约责任

  协议中没有明确入职时间与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单位单方解除该协议,并没有什么直接的不良后果。当然,作为单位和学生,违约金这一栏填与不填,应当在签署之前各自衡量好。

  这里不存在劳动法规里规定的什么经济补偿之类的,因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民事合同,不适用劳动法规。民事合同订立,是双方意向表示和认可,按我一位朋友的话说,那就是契约精神。

  2、间接不良后果

  虽然没有直接的违约责任,但是,单位如果就这么一刀下去了,未必没有什么其他不良影响。单位应当考虑好以下不良影响并且有所动作:

  (1)单位口碑

  影响:虽然造成违约的原因不全在单位,但是危机处理得好不好,对单位有不小的影响。案例中的企业,能否处理好这件事情,也是值得考虑的一次公关机会。

  建议:把握好这次公关机会,尽最大努力争取最好结果,为单位应得声誉,可以包括:困难情况下可以争取到多少留用机会,利用关系网同行行业内进行力所能及的推荐,能够争取到多少经济补偿等。

  (2)学生情绪

  影响:在正式处理前,学生的安抚工作也是需要考虑好的。

  建议:学生单纯,但不要去骗,更不要看轻他们。有些情况,可以召集学生,特别是找其中有主见的学生代表,一起商议,指不定他们能给企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且,有些话从单位出来,跟从学生代表口中出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3)学校关系

  影响:如果这件事情上,单位生硬处理,那么我相信单位在这些学校那边,肯定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指不定还纳入黑名单了,以后再想要招聘学生,至少在支持力度上肯定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