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同犯罪中罪责如何认定

  一、共同犯罪中罪责如何认定

  1、构成共同犯罪的,罪责按以下情形承担:

  (1)、主犯罪责承担: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罪责承担: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胁从犯罪责承担: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罪责: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二、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一)客观条件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犯罪活动整体。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二)主观条件

  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2、各个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