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共同犯罪主体是指什么

  一、共同犯罪

  主体是指什么

  共同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两个以上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共同故意犯罪的,就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怎么认定

  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即各人都是实行犯,没有明确的分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一人决定中止犯罪以后,积极地劝其他人也放弃实施犯罪,其他人接受了劝告,则全案认定犯罪中止。

  (2)如果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对中止者可成立中止,其他共犯属于犯罪未遂。

  (3)如果中止者放弃了犯罪,并且使自己的行为与整体的共同犯罪行为解体,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

  (4)如果中止者仅仅自己停止犯罪,而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由于缺乏中止成立的有效性条件,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各共犯间有明确的分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若存在教唆犯和实行犯的场合,如果教唆犯完成教唆后,实行犯中止其犯罪的,则实行犯成立犯罪中止,教唆犯成立犯罪未遂。如A教唆B抢劫,B在抢劫过程中放弃抢劫的,B构成犯罪中止,A构成犯罪未遂。

  (2)存在帮助犯和实行犯的场合,如果实行犯中止,帮助犯不知道的,则对帮助犯可作犯罪预备处理。

  (3)教唆犯要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求其本人放弃意图,而且要求其打消被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制止被教唆者的犯罪预备行为或实行行为,或者有效阻止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帮助犯成立犯罪中止的条件也大体相同。

  (4)对于组织犯,成立犯罪中止不仅要求组织犯本人放弃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而且要求其解散犯罪集团。如果没有解散犯罪集团,仅是在某一次或某几次犯罪中犯罪集团自动放弃了犯罪,不能成立组织犯的犯罪中止,只能在实际放弃犯罪的范围内成立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