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员工可否拒绝

  一、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员工可否拒绝

  1、可以拒绝。职工岗位是职工与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确定的,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企业提出不合理调岗要求,是属于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职工有权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用人单位随意调岗降薪怎么办

  1、有时员工可以接受调职、调岗决定,但不能接受降低劳动报酬。

  2、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报酬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对劳动关系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对其进行修改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因此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员工的劳动报酬,是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资降低之日起六十天内均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

  3、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决定不合理,可以向用人单位管理层申辩,也可以向工会反映,要求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4、但是职工不能以消极方式对待用人单位的决定,但考虑到现实中员工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员工是否有权利抗拒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调职、调岗决定,应当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