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法院对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如何裁判

  一、法院对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如何裁判

  1、法院对构成本罪既遂的犯罪分子,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罪情节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四百五十一条,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

  部队执行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二、战时造谣惑众罪如何认定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1)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谣言,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

  (2)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部队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

  (3)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

  2、区分本罪与谎报军机罪的界限

  (1)这两种犯罪都有虚构事实并加以扩散的情节,而且其虚构的内容可能很相似。

  (2)但前者是将编造的谣言在公众中散布,散布的对象包括下级、同级和上级,但不是在履行职责;

  (3)而后者是将编造的情况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要求向上级报告,其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责。

  3、区分本罪与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1)前者的行为人也可能编造有关作战命令的谣言。这

  (2)种情况与假传军令罪的区别,在于传递虚假军令的方式和接受虚假军令的对象不同。

  (3)前者不是将虚假军令直接传播给执行人,而是在公众中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

  (4)后者则是将虚假的命令传递给依照职责应执行该命令的人,假传的方式往往是正常下达命令的方式,对象是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