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地税怎么收费

  一、地税怎么收费

  1、一般地税收费:城建税:(开出的发票金额X3%)X5%;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X3%)X3%;地方教育附加费:(开出的发票金额X

  3%)X

  1%2;对于小规模工业企业地税收费:城建税(市区7%、县城5%,其他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1%;所得税是定额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2、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地方税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考核办法:

  (一)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规定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进行考核,具体由地方税务司组织实施;

  (二)按考核内容确定的基础分,所有考核项目中的减分,是指在该项目的基础分上减分,根据日常考核和抽查考核的结果,在基础分上进行加减后计算出各项考核内容累计得分结果。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样的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