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管理及商标争议事宜是专属职权吗

  商标管理及商标争议事宜是专属职权吗

  商标管理及商标争议事宜是专属职权。

  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有关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以及商标争议事宜的行政职权是一种专属职权,只能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行使,排除了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其他部门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的可能性。

  二、行政机关执法不可以超越法定职权。超越职权和不履行法定职责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情形。商标法将注册商标合法性审查的职权设定给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职责配置给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