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是怎样的

  1、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比较多,包括担保的种类,担保设立的方式、条件,担保生效、无效的情形等。

  2、担保方式分为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第四百四十七条【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3)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担保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担保人应当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包括以下这些:

  1、与本案无牵连关系;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