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地产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房地产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房屋转让合同应当由双方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履行。若房屋转让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向出卖人支付了购房款,出卖人也向你交付了房屋,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表明对方都接受合同约束,因此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房地产转让是否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问题进行的解答,您如果需要更多的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