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股东会决议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八条【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二、关于股东会的规定有哪些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