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诺生效的原则是什么

  承诺生效的原则是什么

  承诺的主体只能是受要约人。这意味着,非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的意民表示并非承诺,而是向要约人发出的要约。

  承诺的内容是同意要约,它强调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应当一致。承诺实质性变更要约的,为新要约。我国民法典对承诺与要约内容的一致性原则作了灵活处理,允许承诺作出大量实质性变更。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承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到达: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根据以上的定义,承诺生效时间因承诺的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的确认标准:以通知方式承诺的,承诺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