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富阳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装修“烂尾工程”为消费者挽损3.5万元

  日前,富阳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一起长达一年久拖未决的家庭装修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5万元。

  6月11日,消费者张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反映富阳某装修公司骗取装修费6万元,在施工中违反协议规定,超期近一年未完工,且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使自己的住房装修变成“烂尾工程”,后多次协商不成,要求消保委为她维护合法权利。

  由于时间跨度长,争议金额大,属于重大疑难案例。富阳市消保委城西分会受理投诉后,马上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原来,2011年7月,张女士与富阳市某家装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费为9万元的家居装修协议,协议除了规定装修标准外,还规定装修截止期限为2011年10月底和违约责任。至2011年9月纠纷发生前,消费者已支付人民币6万元。后在市家装协会的调解下,该装饰公司同意退还消费者1.5万元人民币,并要求终止合同。但消费者不同意终止合同,并要求家装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施工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重做,产生的费用由家装公司承担;如果一定要终止协议,家装公司必须全额退还已付费用6万元。调解未成功,于是,消费者向市消保委城西分会投诉。为了验证质量问题,调解人员对房屋进行了实地踏看,发现该房已经完成了水电、铺砖、木工等工序,部分装修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如瓷砖空鼓、电源插座未按设计规定位置和数量安装等。在调查质量问题的原因时,家装公司负责人也承认,由于疏忽管理和监督,质量问题确实存在,愿意承担这部分主要责任;但工期延误主要是消费者提供装修材料不及时引起,表示在延期问题上不能全额支付违约金。

  厘清责任后,调解人员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指出造成纠纷的原因在于双方,在征询双方的同意后达成一致意见:终止合同,家装公司补偿消费者3.5万元。至此,一起久拖未决的“烂尾工程”终于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