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购买电瓶忘索票,后续保修很麻烦

  家住瓯海郭溪的胡先生于去年4月份在瓯海瞿溪某电瓶店购买了一个电瓶,使用到12月份时觉得该电瓶有点问题,于是他到店家要求保修,店家将其电瓶收下,表示要拿到厂家检测,检测后如果有问题就给胡先生换一个新的,同时还拿了一个旧电瓶给胡先生暂时先用着。胡先生当时觉得商家处理方式很不错,欣然同意。

  之后胡先生几次三番到店里询问维修情况,店家都说电瓶拿到厂里了还没有结果。直到年后胡先生再次到店家询问情况,不料店家竟然开始不认账,矢口否认胡先生在其店内购买过电瓶,并要求出具购买发票及电瓶保修卡。胡先生这下慌了,当初购买的时候店家口头保证说电瓶出了问题都保修,所以他并未索取发票和保修卡,现在真是“死无对证”,无奈之下,胡先生来到瓯海消保委三溪分会寻求帮助。

  分会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组织双方当面进行调解。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地劝说,商家承认胡先生的电瓶是在其店内购买的,但电瓶已经修不起来了。最终,经过工作人员调解,胡先生与商家各让一步,达成协议,由胡先生出100元钱,商家更换一个全新的电瓶给胡先生,并出具购买发票与保修单。

  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尤其是电子产品、汽车产品等一定要记得索取发票与保修单,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