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推销产品虚假宣传,销售商被诉

  原告康先生诉称,2010年2月20日下午,原告在某电脑市场内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销售场所,欲购买型号VGN-Z255F/R的SONY双核CPU笔记本电脑,官方零售价为14999元。广龙科技销售人员向我介绍称此机型有更新的版本,为四核CPU,且各项参数均高于我本打算购买的机型,价格虽更高,但性价比更高。于是我花了17440元购买了一台据称“四核”的SONY笔记本电脑。然而当晚我从SONY的官方网站以及SONY中国销售中心获悉,某科技向我推荐的电脑并非什么“四核”的更高性能的电脑,而是普通的双核电脑,且SONY官方零售价仅为7999元,与我实际购买的价格相差近1万元。我和某科技沟通后,某科技仍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货。

  康先生认为,被告在销售过程中,采用严重虚假的信息,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并从中牟取远远超出正常销售所应获取的暴利,其行为构成故意欺诈,要求退货并双倍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