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龙山成功调解数万元理疗堡纠纷案

  2012年12月7日,金先生及其爱人朱女士两位老人来到绍兴市工商局越城分局龙山工商所,向该所消协工作人员递上一份投诉状,两位老人表示受其朋友的姐姐——一位近80岁的孤寡老人陶女士的委托,要求龙山所帮助调解消费纠纷。该投诉状上表明,2012年12月6日上午11时,一位柴姓男士用三轮车拉着三件套、一小袋咸蛋和一袋点心来到陶女士住处要求陶女士花10000多元钱购买,恰好被金先生及陶女士弟弟等人碰上,他们立即感觉此事有欺诈之嫌,进一步的了解知道,柴某在前段时间里利用一些小恩小惠,死磨烂缠,诱导陶女士用29800元钱买下了一台其本人根本不会使用也没有什么用处的某品牌频谱理疗堡,该钱款花去了老人大部分的养老积蓄,老人为此心中愤愤不平,深感自已头脑糊涂,上当受骗。双方就此产生争执,争执未果,便前往府山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对此事作了备案后告知他们此事最好由工商所处理。但由于当时已是12点左右,工商所已经下班了,双方只好暂且解散了事。由于陶女士已年老体弱,且腿脚有疾,行动不便,只好委托其弟弟的朋友金先生及其爱人朱女士两位老人代来工商所投诉,要求退货退款。

  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对陶女士的遭遇深表同情,表示一定重视此事并会在恰当时候向所领导汇报妥善处理此事。但由于该推销员柴某系上门推销某产品,根据两位老人提供的情况无法确定该推销员是否系龙山工商所辖区,虽有该推销员柴某的住处,但工商部门也不宜进入居民生活区检查,且由于纠纷涉及金额达三万元,一旦让柴某知晓工商部门介入,如果其突然逃逸,将会使调解难以进行,实现退款会变得更加困难。为此消协工作人员希望两位老人继续帮助陶女士,一是确定柴某住处是否挂有营业执照,是否系营业场所,二是一旦与柴某再次相遇,如需工商部门帮助,请拨打市工商局12315投诉电话要求现场出车或龙山工商所调解办公室电话找消协工作人员。两位老人表示同意。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向所领导汇报了此事,龙山所所长表示我们要重视此投诉,切实关心老人生活消费纠纷,将在恰当时候去柴某住处现场核查相关情况。

  随后几天,两位老人数次来电,将相关情况告知消协工作人员;其中一次,金先生再次来到工商所,告知消协工作人员,双方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柴某同意给陶女士退货,但只能退款20000元,且退款要在该理疗堡转让给另一消费者时才能兑现。考虑到柴某曾经多次上门照料她,且该理疗堡已拆封多日,陶女士同意了这一协议,但由于该产品已被柴某运走,而何时退款却终究令人担心不安。消协工作人员再次就工商部门是否需要介入调解征求金先生意见,最后金先生表示同意“静以观变”。

  又过数日,金先生给消协工作人员来电,告知他们目前正在柴某住处,但柴某等不同意退款,理由是他们拥有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消协工作人员在电话中问询了该经营户的法定代表人占某后,终于在工商“市场准入系统”中查到了该经营户,发现该经营户并非其向陶女士所宣称的某公司,而仅仅是一个没有字号名称的个体工商户,且其经营范围清楚地显示为:“零售:保健食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须经审批的项目除外)。”消协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立即向该经营户占某指出,你的经营范围是零售保健食品,怎么可以上门销售保健器械呢?该行为系超范围经营,涉嫌违法销售,故应立即给消费者全额退款!占某在进行了一番缺乏法理的申辩之后,同意向该器械公司申请给消费者尽快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