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教师烫发受伤留斑秃获赔2.9万余元

  中学教师高女士在烫头发时被意外烫伤,治疗后头顶正中留下两块斑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为高女士烫发的公司赔偿其2.9万余元。

  30多岁的高女士起诉称,2007年2月,她到北京诚天志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一家健身俱乐部烫头发,烫头仪器的电源接通后不到半分钟,她感到疼痛难忍,切断电源后发现头部被烫伤。此后,她先后被送到3家医院治疗,经历了前期换药治疗,后期两次手术治疗。俱乐部虽为她支付了治疗费和营养费,但双方一直没有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的数目达成一致。她索赔误工费19118元、精神损失费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公司的员工因履行职务行为,造成高女士身体受到伤害,被告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其赔偿高女士误工费1911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