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药杀虫不成“杀”庄稼,操作不当责任各负一半

  近日,家住平邑县白彦镇的李先生看到田里的庄稼叶子上有虫子,便在镇上一家农药经销处购买某品牌杀虫剂,喷洒后第二天,李先生就发现农作物出现不同程度的叶黄死亡,这让李先生心里非常难受,一季的收成眼看着就要泡汤,当天,他就找到销售商要求赔偿所受损失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李先生来到白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进行申诉,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解决。

  接到申诉后,白彦工商所12315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会同消费者赶到喷洒过农药的农田现场进行勘查,随后,对该农药经销处的经营资质以及销售的该种农药的进销货台账、合格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同时对该农药经销处负责人进行约谈。经检查了解,该农药为质量合格产品,出现农作物死亡是由于李先生未按照说明书比例进行调配,同时,销售商在销售农药过程中,也未有给李先生介绍使用说明。商家没有尽到说明的义务,消费者没能按照调配比例进行调配,导致了农作物叶黄死亡,工商人员认为双方都有责任。最终,经过耐心调解,经销商同意给予李先生800元补偿金,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