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按照约定的时间退房,却硬要加收半天的房费

  5月13日凌晨,来柯桥旅游的姜先生选择了笛扬路上的一家快捷酒店入住。入住前,姜先生特意向前台询问了入住的相关事宜,前台服务员告之房间有三种类型,120元/天、140元/天、160元/天,且酒店退房时间为下午2点,如在2点后6点前退房的,则要加收午休房的房费即半天的房费。

  为了使自己住得舒心点,姜先生选择了160元/天的房间入住。可等下午1点刚过,姜先生提着行李到前台退房时,前台服务员则说酒店规定退房时间为中午12点,现在已超过了退房时间,要加收午休房的房费80元,即姜先生需支付240元。

  “怎么你们酒店的制度是随意改变的呀,退房时间没个统一,凌晨入住的时候我明明听服务员说是下午2点为退房时间,为什么换了个服务员就说是中午12点退房。”

  “按你们这样的说法,房价是否也是朝令夕改呢,你们这样的服务还让不让我以后来入住啊。”

  见与酒店方协商不成,姜先生拔打了12315热线寻求帮助。

  最终,经协商,酒店方同意退还多收的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