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买的煤气灶“发脾气”点火不到5分钟就爆炸了

  欢欢喜喜庆祝入住新房,不料新买的煤气灶突然爆炸,女主人被烧伤住院1个月。最近新昌的叶先生就遇上了这样倒霉的事情。

  今年7月中旬,叶先生为装修好的新房添置了一些厨房用具,其中燃气灶是在新昌一家市场里购买的。8月13日是叶先生一家入住新房的第一天,本打算张罗顿丰盛的晚餐庆祝一下,可没想到煤气灶点火不到5分钟就发生了爆炸,妻子被烧伤,送入医院治疗。

  新买的煤气灶第一次使用就发生爆炸,叶先生认定是煤气灶质量存在问题。在叶先生与商家、生产厂家取得联系后,厂家第一时间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经检查确认,煤气灶接入口缺少密封垫片,导致了在使用时液化气泄漏遇火爆炸,责任在厂家。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叶先生只好向消保委求助。

  叶先生的妻子受伤后住院治疗了近一个月,花去医疗费用4000元。由于她在某化工厂一线车间上班,皮肤损伤后不能直接上班,还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为此,叶先生要求厂家赔偿4000元的医疗费,另再支付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0000元。厂家表示,4000元的医药费他们会负责,但叶先生提出的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太高,他们无法承担。

  新昌县消保委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此案中因煤气灶接入口缺少密封垫片,而导致在使用时液化气泄漏遇火爆炸,厂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厂家一次性赔偿伤者经济损失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