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陕西黄龙县检察院依法公诉一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近日,被告人余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被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起诉。

  据了解,2013年,余某在黄龙县三岔乡曹家塬行政村附近的国家林地上指使铲车大面积毁坏国有森林,非法开垦土地,并陆续在该片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改变林地用途。经黄龙山林业局两名工程师鉴定,余某毁坏国有林地达9266平方米。折合13.89亩,所毁林地全部为防护林。

  办此案的检察官吉东霞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法律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这其中所说的“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当前由于很多农民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用各种途径非法占用农用地,导致大量的国有林地遭到严重破坏,影响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