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批准使用期限一般是多久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用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