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人的有无是否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一)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中,基本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例外,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

  (二)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三)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四)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源于罗马法,其基本含义为,加害人对其有过错的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承担民事责任,即主张“无过失即无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过错推定论的出现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它是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前提下,在某种特殊的场合,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过错行为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三)无过错原则的出现和确立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法律规定不以行为人(侵权领域里的致害人和合同领域里的债务人统称为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换句话也就是不考虑行为人有无过错而使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