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注册资本相关法律规定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交给银行的工作人员,公司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物(房产汽车等)和现金及技术资源(工业产权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等)。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之初的经营资本,股东对公司享有股东权益和承担有限责任的依据。既是经营资本当然可以用作经营。经营过程中公司资本有可能产生变化,可能增加(赢)或减少(亏)。

  企业实缴的注册资本,并不需要缴纳给谁,而是作为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由公司管理和使得,具体的缴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规定来进行,另外,涉及到注册资本的限额问题的,还应当根据规定的要求认缴相关标准的注册资本,如果达不到认缴标准的则一般不得成立相应的公司企业。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二)普通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需要2名以上股东。

  (三)贸易公司,零售的注册资本最低为30万元。

  (四)贸易公司,批发的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

  (五)工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50万元。

  (六)实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

  (七)投资公司,最低1000万元。

  (八)集团公司,最低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