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敷面膜后脸上肿起来,消协调解商家退赔9169元

  消费者吴女士在大方县一化妆品店花648元买来面膜,想按商家的要求做了几次面膜,结果脸部出现红肿,面部皮肤比不贴更糟糕。吴女士多次找商家协商,商家迟迟不给个说法,于是,吴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

  吴女士说,年初一家销售“法兰琳卡”面膜的店面销售人员向她推销面膜,称贴了之后脸上的一些斑纹之类的,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于是,吴女士花648元购买了“法兰琳卡”面膜,拿回家按销售人员介绍的方法使用。

  可接连用了三天之后,吴女士发现自己的脸上出现了红肿,找店家询问什么原因。

  “一个姓罗的店老板告诉我,多贴几次面膜,皮肤就可能恢复。”吴女士说,店老板告诉她,开始使用的时候出现这样的情况属正常现象。于是,吴女士按照罗老板的要求,继续使用“法兰卡琳”面膜。

  “我继续按照店家的要求又做了几次面膜,脸上的皮肤红肿不但没有好转,脸反而肿得更厉害。”见脸部越来越肿,吴女士找到店主罗某,罗某让给吴女士开了一个星期的药服用。服药期间,吴女士脸部的红肿稍有好转,但停药后又开始复发。

  9月22日,吴女士找到罗某,要求对方将自己面部红肿治好,并退还购买面膜的钱,罗某要求吴女士找当地加盟商处理此事。但吴女士找到加盟商后,加盟商没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返回去再找罗某协商,对方又将她往加盟商那边推。

  9月26日,吴女士到大方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诉后,大方县消协通知店老板前来调解。

  经调解,商家依法赔偿吴女士后续治疗费用6600元,退还吴女士购买面膜花费的648元费用,并报销吴女士因到贵阳处理此事的费用1921元,店家共计向吴女士支付91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