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北京环保车型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二)
6、承担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名单。内容包括:维修站的法人、地址、邮编、电话;汽车改装厂如果选用底盘厂家的在京特约维修站,可在申请报告中注明。
附件三:
车载诊断系统(OBD)认证程序推荐意见(试行)
一、编制依据
依据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中相关要求,进行编制。
二、认证准备
1、OBD系统申报资料准备
根据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中4.1.3款的要求,制造厂至少需提供下述资料(具体格式可参考本认证程序附录):
1.1故障指示器(MI)的书面说明和/或示意图;故障指示器的激活判定(固定的运转循环数或统计方法)
1.2OBD系统监督的所有零部件的清单和目的;OBD系统所有输出故障代码和格式清单(每一个都加以说明)
1.3下列监督项目的工作原理(包括辅助监测参数为何值时,OBD系统对所监测的部件开始诊断即OBD诊断条件)的书面说明。
1.3.1.点燃式发动机:
----催化器的监测(包括具体指明监督哪几个催化器及它们的位置,必要时可以画图说明)。
----失火检测(包括说明失火监督区域)。
----氧传感器的监测(包括具体指明监督哪几个氧传感器及它们的位置)。
----OBD系统监测的其他零部件的监测原理(EGR、二次空气喷射、蒸发脱附控制装置等)。
1.3.2压燃式发动机:
----催化器的监测(如有)
----微粒捕集器的监测(如有)
----电子供油系统监测
----OBD系统监测的其他零部件。(空气质量流量控制、空气容积流量及温度控制、进气压力、进气歧管压力以及为实现这些功能相关的传感器)
1.4制造厂声明(适用于点燃式发动机车辆)
----发动机失火率达到多少,将造成I型试验的排放物数值超过OBD限值。
----发动机失火率达到多少,将使催化器在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坏前出现过热。(画图或列表表示)
1.5说明为防止损坏和更改排放控制计算机的各项措施。
1.7。如果制造厂已经在国内进行了OBD车辆排放耐久性试验,提供有关的试验报告或记录。
1.8。OBD系统系族中车型的描述。
2、OBD验证试验车辆的准备
所有汽车生产厂家应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完成8万公里实车耐久性试验后,进行OBD验证试验。车辆8万公里耐久性试验可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组织实施,也可在检测机构监督下,由汽车制造企业组织实施,并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统一出具试验报告。
如果没有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8万公里实车耐久性试验,在有关部门或检验机构监督下,开发或试验验证过程中完成8万公里典型城市路况耐久试验的OBD样车,可以作为OBD认证试验用车辆。汽车企业应将该族系车型在国内进行OBD系统开发或试验验证的相关文件到市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备案,内容应包括开发合同(进口企业除外)、试验验证计划、试验用油等。
由有关部门确定为小批量进口(年进口20辆以下)的车型,可提交国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和相关申报资料(资料的准备可参考附录),同时提交满足国内(北京)市售燃油适配性的保证书,必须保证车辆在8万公里之内,使用北京市《车用汽油》(DB238-2004)第二阶段汽油时OBD系统正常工作和使用。
3、OBD验证试验用失效元件或失效电子模拟装置的准备
3.1。点燃式发动机
----用于氧传感器失效验证用的劣化氧传感器或电子模拟装置。
----用于催化器失效验证用的劣化催化器或电子模拟装置。
----用于失火验证用的电子失火设定器。
3.2。压燃式发动机
----用于催化器失效验证用的劣化催化器或电子模拟装置。(如装有催化器)
----用于颗粒物捕集器失效验证用的劣化颗粒物捕集器。(如装有颗粒物捕集器)
三、认证试验项目
按照标准中要求,检测项目不超过4项,对于两用燃料车辆,检验机构可以选择某种燃料下的某种故障的验证,检验项目总数可以不超过4项。
1.1点燃式发动机:
通常情况下进行3个固定的验证项目和1个断线诊断验证项目。
1.1.1通常情况下3个固定的验证项目,需做I型试验进行验证。
----氧传感器失效验证
----催化转化器失效验证
----失火验证
1.1.21个断线诊断验证项目,不需做I型试验进行验证。
----对于没有配置EGR或二次空气喷射的车型,可以选择断开蒸发脱附控制阀(如果在所选燃料时起作用)或断开其他排放相关部件电路(如果在所选燃料时起作用)。
----对于配置了EGR或二次空气喷射的车型,建议应选择EGR或二次空气喷射的断线诊断验证(如果在所选燃料时起作用)。
1.2压燃式发动机:
根据污染物控制装置的配置情况具体确定验证项目,检测项目不超过4项。
----若装有催化转化器,进行催化转化器失效验证,需要进行I型试验。
----若装有颗粒捕集器,进行颗粒捕集器失效验证需要进行I型试验。
----断开供油系中电控燃油计量和正时执行器的任一个电路,进行OBD功能验证需要进行I型试验。
----断开其它任何与排放有关的,与电控单元相连接的动力系部件的电路,需要进行I型试验。
----断线诊断验证项目,断开任何与排放有关的、与电控单元相连接的控制部件的电路,不需做I型试验进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