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湖北钟某投毒案追踪:公民名誉重于国家赔偿

  “钟某投毒案嫌疑人”三年后重得清白身

  三年前轰动全国的湖北“钟某贺集二中投毒案”日前出现意外结局,曾经被当做“虎狼教师”、“投毒案犯罪嫌疑人”的原贺集二中潘某等四位教师8月9日收到当地公安机关《撤案决定书》(详见本报8月10日国内新闻版),宣布因“证据不足”撤案。这不仅意味着曾经站上法庭被告席的四位老师重新拥有了清白身份,也使这起当年备受关注的大案侦破工作陷入困顿,更使当地公安机关不得不面临当事人国家赔偿要求的尴尬局面。

  而早在2001年9月,“钟某投毒案”第二次开庭、四位“被告”当庭翻供后,本报就刊发记者调查,率先就此案的种种疑点提出质疑。在随后的追访中,媒体记者还曝光了当地警方在侦破此案时采取了拷打、电击等方式进行逼供的事实。时隔三年,潘某等人终于重新拥有了“无罪”身份,而此时他们已经经历了20个月的羁押以及一年半的取保候审。

  8月11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昔日的“投毒案首犯”潘某并没有将“国家赔偿”时时挂在嘴上,他说他向有关部门提出的第一个要求是:恢复名誉。

  真凶没抓到之前我始终背着“十字架”再多国家赔偿也无法挽回名誉的损失

  在取保候审期间,潘某、王某政、邓某俊分别在当地三所乡村中学干内勤,都离开了讲台,只有毛某雄在另外一所学校“代课”。由于工资停发,四人有时甚至还要向原单位“借”生活费。这种情况与事发前潘某担任贺集二中副校长、其余三人都是初三年级各科教研组长存在着天壤之别。

  8月9日拿到撤案书后,潘某等人首先来到钟某市教育局。教育局局长蒋某洪表示,将尽快给四位老师重新安排工作,并补发过去三年的工资。8月11日,钟某市教育局已通知四位老师前去核算应补发的工资,同时开始就新的工作安排征求老师们的意见。

  本报记者(下文简称“记”):事情到现在终于快结束了,你心里是什么感觉?

  潘某(下文简称“潘”):我不觉得这是结束。案子虽然撤了,但是社会上的人并不知道,特别是三年前那些中毒的学生和他们的家长还不知道,在他们心中我仍然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可能有的人觉得,案子撤了就没事了,但是对我们来说却不是这样,撤案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忘记过去三年多的经历。

  记:你的话给人一个感觉:尽管现在公安机关撤案了,尽管你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有罪,但是这三年经历仍让你有某种程度的负罪感,或者是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