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间接证据是什么,以及有什么特点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间接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它包括:

  1、影视资料,录制的小视频,拍摄的影片。

  2、口供,被审问(讯问)时的记录

  3、证人证言,有出面作证的个人或者语言

  4、物证,有明确的物品证明

  5、笔录,记录的笔记等

  6、时间,证明某人某事的时间点

  7、地点等。

  间接证据有以下特点:

  2、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方法必须是逻辑推理;

  3、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确凿无疑的。

  在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注意分类的标准是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至于与案件的其他方面有某种关系,如只对量刑有影响的,不是这一划分所考虑的内容。

  2、直接证据可以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定性直接证据。肯定性直接证据必须能够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和谁是犯罪。人这两个要素,而否定性直接证据只要足以否定其中的一个要素。因为否定性直接证据的成立,就能够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不存在,或者不是刑事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确实施犯罪行为。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