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示期内异议更改后是否再公示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解决:

  (一)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二)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三)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公示,不同于“告示”和“公告”这两种文体。然而现在有不少人往往把它当作“告示”或“公告”,甚至认为“公示”就是两者的“合二为一”。显然,这是不正确的。现代应用写作学界普遍认为,公示已逐渐成为一种新文种。

  公示的内涵与性质显然不同于告示和公告。所谓公示,它就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公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公开性

  所谓公开性,就是指它所写作的内容、承载的信息,都是要向一定范围内或特定范围内的人员公开出来的,是要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的,具有较强透明度,不存在任何秘密和暗箱操作。

  (二)周知性

  所谓周知性,就是指它写作的目的,是为了让关注它内容与信息的人们都了解是怎么回事,从而参与其事。

  (三)科学性

  所谓科学性,就是指公示的时间要科学合理,不但要反映公示的过程,更要反映出公示的结果,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公示是事先的公示,不是事后的公示。公示的内容是初步的决定而非最终的决定。如果是最终的决定就必须在“公示”前言中加以说明。

  (四)民主性

  所谓民主性,就是指公示的过程与结果,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都是有群众参与和监督,并为他们所认可的。

  公示期一般的天数与实际情况有关系,主要有以下集中情况:

  (一)国家公示。国家公示是指国家(政府)通过相关决议、项目和政策之前,把相关草案向社会大众公示,征求意见,以便听取不同意见,对草案做最后修改。国家公示由于涉及大多数人利益且信息量大,因而公示时间较长,一般大于10天。

  (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三)企事业单位的公示期一般在一周7天左右。

  (四)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示期是指某一对象在被最终确认之前,由相关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相关人员公布相关情况以听取不同意见的时间段。在这期间,若有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公示期过后单位将作出关于该对象的最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