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录用公务员不排除艾滋病毒携带者

  4月26日,北京市人事局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废止已在北京市实施多年的《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贯彻执行人事部、卫生部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按照新的《标准》,经检查排除肝炎的乙肝病原携带者、艾滋病毒携带者,都属于公务员的录用范围。

  “我们现在正在开会,研究关于这一新标准的实施细则。”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杜彬

  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告诉记者:“卫生部新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适用于一般职位公务员的录用体检工作,是一个最低标准。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必须由录用主管机关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另行规定或批准。”

  对于北京市这次公务员体检标准改革,上海社科院社会学院院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过去在公务员招考时将乙肝病原携带者和艾滋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的做法事实上是种就业歧视。”

  国内肝病研究权威、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魏来教授曾表示,“公务员体检标准应更多关注候选人的身体状况能否胜任工作,而乙肝病毒携带者未来病情的转归并不应是主要的考虑因素。”

  记者随后从卫生部医政司综合处了解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别明确乙肝病原携带者在体检标准中是合格的。北京市卫生局新标准第七条也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乙肝的,合格。”

  据推算,我国乙肝病原携带者大约有1.2亿人。是世界上乙肝患者最多的国家。其中慢性乙肝患者约3000万例,另据中华医学会发布的《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显示,60%乙肝患者在得知自己患有乙肝后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状态,超过五成的乙肝患者因为乙肝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而乙肝歧视至今一直都是社会上争论十分激烈的一个话题。“这表明我们迈出了消除乙肝歧视的重要一步。”湘雅医院肝病专科的卢山教授这样评价北京此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