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约定不明的相关规定

  约定不明的相关规定为,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合同约定不明的履行规定是:

  1、当事人可协议补充需履行的事项;

  2、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3、仍不能确定的,按照法律的相关条文履行,例如履行期限不明的,则一方可随时履行,另一方可随时催告履行,但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定金约定不明确时,一般会被视为没有约定定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