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华都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China Audit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td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

  CHINA。BEIJING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中审审字(2008)第8087-2号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贵公司管理层对2007年12月31日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误发生但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程度。因此,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基本规范及相关具体规范的标准于2007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2号14C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志程

  (二)历史沿革

  1、2004年5月17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陈志勇共同出资设立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7001)。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其中: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50万元,出资比例为95%;陈志勇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5%。

  2、2004年10月,根据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并受让原股东陈志勇所持有的5%的股份人民币50万元,本次变更后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持股比例为70%;新增股东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福建新华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下同)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3、2005年7月,根据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800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8万元,其中:股东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变更后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700万元,持股比例为58.7%;股东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分别转让给新股东陈志勇、池金明各1%,本次变更后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1340万元,持股比例为16.7%;新增股东陈志勇出资人民币308万元并受让股东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的股份人民币80万元,本次变更后陈志勇出资人民币388万元,持股比例为4.85%;新增股东池金明出资人民币120万元并受让股东福建新华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1%的股份人民币80万元,本次变更后池金明出资人民币200万元,持股比例为2.5%;新增股东周文贵、叶芦生、刘晓初、陈志程各出资人民币12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1.5%;新增股东上官常川、林军、陈耿生、黄履端各出资人民币8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1%;新增股东付小珍、刘奇志各出资人民币6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0.75%;新增股东袁振林、刘国川、龚严冰、郭建生、叶常青、陈云岚各出资人民币4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0.5%;新增股东龚水金、翁健、李小焕、庄弥前、林宗杰、王贤斌、郑海棠、黄德永、王凯文、李青、陈志伟各出资人民币20万元,持股比例各为0.25%。上述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008万元业经福建华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闽华强(2005)验字第014号验资报告。

  4、2007年2月25日,根据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原股东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原股东陈志勇。2007年4月,根据本公司章程、发起人约定,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8万元,由福建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的净资产扣除2006年度利润分配4,404.40万元后的余额折股投入。变更后本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700万元,占总股本的58.67%;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39.6万元,占总股本的11.73%;陈志勇出资788.4万元,占总股本的9.85%;周文贵、叶芦生、刘晓初、陈志程各出资120万元,各占总股本的1.50%;池金明出资200万元,占总股本的2.50%;上官常川、林军、陈耿生、黄履端各出资80万元,各占总股本的1%;付小珍、刘奇志各出资60万元,各占总股本的0.75%;袁振林、刘国川、龚严冰、郭建生、叶常青、陈云岚各出资40万元,各占总股本的0.50%;龚水金、翁健、李小焕、庄弥前、林宗杰、王贤斌、郑海棠、黄德永、王凯文、李青、陈志伟各出资20万元,各占总股本的0.25%。同年4月9日本公司依法于厦门市工商局完成了上述股权变更登记的法律手续,换取了注册号为502001007001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8万元,经营期限自2004年5月17日至2054年5月16日。

  (三)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百货、纺织品、仪器仪表、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工艺美术品(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商场销售);2、收购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种子);3、商务咨询服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后方能营业。)

  (四)行业性质

  本公司从事零售连锁经营行业。

  (四)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

  股东大会监事会

  董事会董事会办公室

  总经理

  总人财采营信审

  经事

  理行务购运息计

  办

  公政

  室部部部部部部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70%)

  新华都科技

  福州新华都(下辖四家门店)

  莆田新华都(下辖一家门店)

  三明新华都(下辖一家门店)

  漳州新华都(下辖两家门店)

  厦门新华都(下辖七家门店)

  泉州新华都(下辖八家门店)

  潮州新华都(下辖一家门店)

  龙岩新华都(下辖十一家门店)100.00%

  晋江新华都

  二、公司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和遵循的原则

  (一)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活动的健康运行;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本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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