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期限是多少天?
我国的行政诉讼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争议的活动;
2、行政诉讼的核心是审查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被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及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4、被告只能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或组织。
行政诉讼期限依据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的含义包括:
1、行政诉讼起因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诉讼是在统一的法院主持之下进行的
3、行政诉讼适用不同于民事诉讼的独立的程序规则
4、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
5、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