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火灾发生的急救

  消防(救火)程序

  1、第一个发现火情的人喊“着火了”,同时迅速赶赴报警点,发出火灾警报,并切断着火区电源,根据情况先行扑救。灭火应急小组赶赴出事现场,落实火势大小,在有可能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

  2、迅速通知现场决策人,说明情况,由决策人根据火情拨打火警电话,并说明火情类型,行车路线。

  3、现场决策人根据情况下达灭火命令,并组织分工扑救。

  4、医疗急救人员准备急救器械待命,后勤人员准备足够灭火器做好补充工作,当火情较大时,应采取控制或隔离的方法,等候专业消防队员来灭火。

  5、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同时警戒着火现场,并安排人员到岔路口指挥消防车的行车路线。

  6、所有撤离到疏散地的人员保持安静,听从指挥,等待清点人员。

  7、当火势被扑灭,确认安全后,方可接通电源。

  8、清理火灾现场,填写火灾报告单。

  注:当现场第一决策人不在时,由第二决策人代替,现场决策人有权指挥现场人员参加灭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