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防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对策措施

  1、针对机械伤害的致害物(运动、静止部件)和伤害方式,采取的防护措施应保证在工作状态下防止操作人员身体的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域,或进入危险区域时能使设备不能运转(行)或紧急制动。采用防护罩、防护屏、挡板等固定、半固定防护装置,防止人员任何部位接近机械运动部件的危险区域。当运动部件不能或不适合使用固定防护装置时,应采用能控制机械设备传动系统的操纵机构和紧急制动机构的连锁保护装置,这种连锁保护装置可以是机械的、电动的、气动的或组合型的。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还应具备双重连锁保护装置。对机械静止部件造成的伤害,主要依靠工作服(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滑措施预防。2、起重伤害防范对策措施:(1)应选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斗提机。(2)安装单位应持有省级特种设备安装资格证,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3)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起重机司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才能上岗操作。(5)对设备定期检查、检修,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3、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危险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便于操作、巡检和维修作业的扶梯、工作平台、防护栏杆、护栏、安全盖板等安全设施;梯子、平台和易滑倒操作通道的地面应有防滑措施;设置安全网、安全距离、安全信号和标志、安全屏护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鞋、安全帽、防护眼镜等)等是避免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