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丈夫去世了,他是企业合伙人,妻子可继承返还财产

  陈女士丈夫在2002年与张某、赵某合伙开办了一家五金加工企业,陈女士丈夫管销售,张管财务,赵管原材料。去年陈女士丈夫出车祸突然去世了,据其生前所说,为了扩大经营,从2012年起他们三个人就没有对企业盈余进行分红了。现在陈女士丈夫去世了,陈女士是不是要作为合伙人加入到企业中去?如果陈女士不想加入是不是可以分到点钱?

  曹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应退伙,你作为合伙人之一的继承人,享有被继承人的退伙情况下的合伙企业返还财产继承权,但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合伙人身份。至于你可以在继承关系中从合伙企业继承到多少财产,则需要对企业的资产、盈利等进行清算,清算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当年约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