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江苏召开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

  9月19日上午,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江苏省仲裁学会也在当日宣布成立,江苏省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当选第一届会长。

  《仲裁法》颁布实施二十年来,江苏省各地认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通过建立完善仲裁联系网络,延伸仲裁联系触角,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方式处理争议。据统计,截至2013年11月,全江苏省119种合同文本中,可以设置仲裁条款的104种均已设置了仲裁条款,将仲裁服务领域延伸到经济生活方方面面。近五年,快速结案率年均84.3%,自动履行率81%,2013年,全江苏省13家仲裁委共受理案件7424件,标的额138.84亿,案件数量居全国第四位。标的额居全国第二位。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要求各地仲裁机构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要组织专家讨论,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平,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办案流程,在立案、审理、调解、裁决、送达等各个环节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约束机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深化仲裁调解,将调解方式贯穿案前、立案、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案件快速结案率、纠纷调解和解率、裁决自动履行率,避免简单裁决方式解决矛盾,尽最大可能化解纠纷,让争议双方当事人都能满意,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解决。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作出裁决。加强重点案件跟踪管理,积极帮助指导当事人做好督促履行、申请执行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