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泸州市创新机制打造便民仲裁

  为方便劳动者和企业快速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泸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创新工作机制推出一系列仲裁便民措施,努力打造便民仲裁。

  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当劳动者来到仲裁部门时,由首先接待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有关注意事项,同时把有关申请书格式、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图、工作职责也上墙上网公布。

  建立限时办结制度。对当事人的申请材料齐全、案情简明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实行仲裁告知制度。即案件立案时,告知当事人申诉请求不当的风险、开庭不按时出庭的风险及申请仲裁应注意的事项,并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提示,以便当事人理智地参加仲裁活动。

  建立快速办案制度。对集体性及当事人急需帮助的案件,在依法的前提下,优先快速给予处理,并尽量缩短办案时间。

  免收仲裁费制度。对所有的仲裁案件一律免收仲裁费,减轻了劳动者和企业的负担。

  通过采取便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案件监督、提高办案效率,虽然今年案件数增加较多,但1至9月份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结案率已达95.97%,推动了泸州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建立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机制。开辟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涉及工伤职工、女职工、外地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当事人,在其按规定程序申请后,帮助联系总工会或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