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和解书怎么写的

  (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法院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文书简称和文书顺序号组成。

  (二)诉讼参与人(原告人、被告人)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法与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判决书相同,可参照。

  (三)案由。一审民事调解书要直接写明案由。如“案由:离婚”。

  (四)事实。调解书事实的写法,应视具体案件而定:如先写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再写明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在写法上,一般采取把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综合在一起写。它不像判决书那样把事实写得很详细,而是力求高度的概括和凝练,在简明上见功夫。

  (五)理由。调解理由,是指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针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讲明道理,分清是非,表明态度。案情简单,协议达成也顺利的,可以不写理由,或者调解理由从简,与事实写在一段里。但是,案情比较重大复杂的,当事人要求法院明辨是非的,以及经济纠纷案件,则应当另起一行写明调解的理由。

  (六)协议内容。这是指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有两方面的具体内容:一是案件实体问题的解决意见,二是诉讼费用的负担。

  (七)注明文书效力。在诉讼费用负担的左下一行写明:“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议庭组成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署名;达成协议的时间,并加画人民法院院章;书记员署名,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的印戳。

  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还能反悔,起诉离婚最后签的和解书只要在其生效前反悔的法院都必须重新开庭审理再做判决。但是如果调解已达成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已送达的当事人反悔已无法挽回只能执行调解内容。

  和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和解协议书有效的条件主要有: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一致;

  (三)协议书内容与签订程序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