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酒桌上需要担责的4种行为

  实际上,因为聚会后,因为饮酒发生意外,所有参与人员被判赔的案例并不少见。那么,如果摊上类似的事情,就肯定要赔偿吗?

  不是的,法官解释。有以下4种劝酒情形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对方不想喝酒的时候,仍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还在不停的劝酒。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例如酒精过敏,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这个是有真实的案例的,在一个非常寒冷的夜晚,甲乙丙丁去喝酒,散席之后,甲不省人事,乙丙丁将其送到家门口,就离去了,结果甲没有进家门,在门口躺了一晚上,活生生被冻死,乙丙丁承担赔偿责任!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真心提醒一下广大车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然害人害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同桌饮酒避免因酒后出事故担责任一定要做到以下三点:

  1、不要强迫喝酒喝劝酒。

  2、在喝酒的情况下,对开车、游泳或其他的剧烈运动进行劝阻。

  3、把醉酒的同桌安全护送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