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居住证需要房东本人去吗

  不需要房东本人到场,可以带着租房合同就好了。

  法律依据: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个人居住证明兹证明王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该房房主刘xx(姓名),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人与房主系xx关系。特此证明居委会:xxx居委会日期:20xx年x月x日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搜索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注意:因个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需要什么材料,请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当面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