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普通合伙属于公司吗

  普通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注意: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责任认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2、出资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30%。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人数

  普通合伙企业:需二个以上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4、利益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利益分配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有合法约定的可按约定分配。

  5、组织构成

  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工作内容,分配各项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组成,职责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