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站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合同编号:FCAD___________

  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甲方:

  乙方:上海火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乙方互联网站cnmdb.com(下称“乙方网站”)上发布广告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决定在乙方网站上发布下列广告(客户:)

  页面级别网站广告位置广告形式单价发布期刊例总价折扣折后总价

  A类CnMDb.com元/月天元折元

  B类CnMDb.com折

  C类CnMDb.com折

  D类CnMDb.com折

  执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应付费用总计:

  其他发布要求:

  联系电话E-mail:

  第二条:付款

  1、甲方须在广告发布结束后_____天内,一次性将广告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利在甲方未按时支付上述款项的情况下,停止向甲方提供广告发布服务,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

  第三条:广告发布内容

  1、甲方须在广告开始发布或内容更换前3个工作日,将其广告图形文件、广告链接地址提供给乙方,广告图形文件必须严格符合乙方网站的有关规定;

  2、甲方保证在乙方网站上所发布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规定,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它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并不损害第三方的权益。

  第四条:其它权利与义务

  1、因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致使乙方蒙受损失,甲方负有向乙方赔偿的责任;

  2、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乙方更新其网站,且原广告位置不再存在,乙方必须将甲方广告图形放置在其新网站的同等重要位置。

  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予以理解,乙方则有义务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发布服务的不正常中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服务中断所造成的损失,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服务不正常中断时间所对应折算的广告发布费用。

  5.3。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同意。若单方无合法理由变更、撤销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不可抗力因素

  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违约或延误,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协议终止

  1、当乙方对于甲方广告的执行量达到本协议第一条中甲方所购买的广告量时,本协议终止;

  2、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则协议终止。

  第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任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合同及有关资料的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有关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所规定广告发布具体时间以附件排期表为准。

  2、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上海火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乌鲁木齐南路288号北楼10A

  邮编:200031

  电话:电话:(86-21)51082267

  代表:代表: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