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固定资产盘点】盘点工作奖惩及赔偿处理

  盘点工作奖惩

  1、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申报,给予适当的奖励。

  2、工作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除责令重新盘点外,处以100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帐载错误处理

  1、保管台账帐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帐或帐面记载不清者,对有关责任元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2、保管台账帐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赔偿处理

  财产、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除赔偿相同的金额,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